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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励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制品(印刷)1000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年修改)》(省政府令第364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本次公示的目的在于将项目概况、项目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和内容以及相关的联系方式告知公众。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愿意与公众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杭州励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制品(印刷)1000吨扩建项目。

2、建设单位:杭州励升科技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扩建。

4、建设地点:桐庐经济开发区柴梅路8号。

5、项目建设内容:

购置喷涂线、丝印线移印机、激光雕刻机、超声波设备、电烤箱、晒版机、烫金机、搅拌机、机加工设备、注塑机等生产设备,实施杭州励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制品(印刷)1000吨扩建项目。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环境敏感点

方位

离企业厂界

最近距离

环境保护

要求

1

莲塘村

东北

1893

环境空气达到《环境

空气质量标准》二级

标准

2

上莲塘

东北

1830

3

下梅山

1173

4

珠山

2148

5

鹁鸪岭

东南

632

6

方家

东南

143

7

张家

东南

1788

8

梅山村

东南

1894

9

石桥村

东南

2753

10

柴埠村

东南

923

11

旺家弄村

东南

1483

12

园林村

东南

1613

13

上喻村

东南

2188

14

朱家城

1867

15

下畈

1171

16

下叶

1584

17

凤龙村

西南

998

18

马家村

西南

2095

19

张陈家

西南

1802

20

棠川村

西北

1246

21

舒川村

西北

1773

22

舒湾村

西北

1887

23

梅蓉村

西北

2357

24

寺基上

2082

25

浙江工商大学

杭州商学院

西

554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对水环境的影响:项目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只要确保各类废水集中处理、达标排放,本项目废水基本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2、对空气环境的影响:根据HJ2.2-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本项目建设满足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项目选用污染控制措施可行,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对声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后,经采取适当的噪声治理措施后,周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84-2008)中的相应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本项目一般固废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只要企业做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与管理,落实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对周围环境无不利影响。

 5、环境风险:本项目可能发生的主要风险事故为废水、废气事故排放以及液态危废的泄漏。项目发生泄漏对周边敏感点存在一定影响,不过此类事故的概率较低,企业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和制定合理的应急预案,一方面减少物料泄漏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一旦发生事故把事故的影响程度控制在最低水平,则项目的事故风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能够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1、企业加强废水的收集和处理的管理,废水管线采取明管、明沟(渠)或架空敷设,废水管道(沟、渠)应满足防腐、防渗漏要求,废水收集池附近设立观测井,并确保所有废水进入相应的废水处理系统,确保项目废水处理系统按照本环评提出的要求进行处理,不得偷排漏排。

另外,建设相应容积的应急池,雨水口安装可控阀门,加强雨水口的排放监测,避免有害物随清下水进入内河水体。

 2、废气治理措施:项目各类废气均通过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项目在设计时选用高效低噪设备,要求对高噪声设备实施减振、降噪措施,对设备布置合理规划,并加强周界绿化以确保周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各类工业废物经收集后合理处置,不外排。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企业针对危化品、危险废物的管理、运输、储存、生产使用过程及末端治理等多个方面采取防范措施,配备足够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救援设施及相关专业人员,制定严格的防范制度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从而有效降低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概率,并将事故污染影响降至最低水平。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杭州励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制品(印刷)1000吨扩建项目位于桐庐经济开发区柴梅路8号,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相应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同时,项目选址符合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及区域总体规划,其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符合公众参与相关要求,本项目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环境影响风险可以接受,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稳定达标。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项目周边2.5公里范围内的团体和个人。

主要事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设,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系。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杭州励升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桐庐经济开发区柴梅路8号

联系人:刘伟  联系电话:17602666145

环评单位:浙江省耀世娱乐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黄姑山路9号6~7层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018933613

环保部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

联系电话:0571-64277158

联系地址:杭州市桐庐县金堂山路28号

十、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将在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前,在相关网站上向社会公开或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要。

 

公示发布单位:杭州励升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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